为促进山东省粮油领域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发展,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〕1号)的要求,山东省粮油检测中心于年牵头起草了《山东小磨香油》团体标准。按照《山东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组织实施了团体标准的立项、起草、意见征求等工作。年1月15日,在山东济南召开了“山东标准化协会《山东小磨香油》团体标准审查会”,来自河南工业大学食品学院、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、江南大学食品学院、武汉市粮油食品中心检验站、山东省棉花研究中心(芝麻中心)等单位的数名专家和20余名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。
山东省粮油团体标准是助力“齐鲁粮油”品牌建设的重要举措。首批团体标准的制定为山东省小麦专用粉系列和《山东馒头》。已于年8月份发布实施。第二批团体标准制定为食用油(鲁标协〔〕号),主要包括《山东小磨香油》、《山东浓香花生油》、《山东高油酸花生油》。
根据小磨香油生产工艺的改进发展、产品质量提高的现状,主要对原有《芝麻油》国家标准中小磨香油的质量标准进行修订。团体标准起草过程中,起草组收集了国内相关研究成果,进行了大量的使用验证,广泛征求和充分吸收了生产企业、使用单位、行业协会、科研院所、检测机构的意见,送审稿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反映了小磨香油的生产技术水平,具有一定的先进性,与相关国家、行业标准相协调,可操作性强。
此次审查会的召开,充分发挥了专家审查的作用,与会专家认真听取标准起草组介绍的标准编制情况和说明,对标准送审稿逐条认真审查,特别是标准文本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、标准中数据的准确性、可靠性,以及与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强制性标准、行业质量、安全等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符合性进行严格审核,确保标准的严谨性和规范性,严把标准质量关。
新标准化法的重点改革内容是团体标准,明确团体标准的核心内涵是充分体现以市场需求、技术引领为原则,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,并按规定供团体成员和社会自愿采用。此次团体标准的研制是响应国家标准化改革的一次良好实践,充分发挥了团体标准对国家标准的良好补充作用,体现我省小磨香油工业技术水平,特别是规模化、连续化、现代化的小磨香油生产技术水平,引导小磨香油加工技术向着安全、美味、营养健康等方向发展具有积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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